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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1/11/12 浏览次数:7753 |
万绍芬
中共江西省委原书记亦即共和国第一位女省委书记,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(正部级)。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县,1949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,是中共中央第十二届、第十三届中央委员,第十四届中纪委委员,全国第八届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常委,全国第八届人大华侨委副主任,全国第九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副主任,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委员,中华海外交流协会常务理事,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顾问,中华慈善总会荣誉会长,中国国际慈善基金会名誉会长。她长期为爱国、慈善、公益事业奔忙,不求任何回报。作为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名誉会长,她先后到二十多个省市的少年管教所、看守所、女子监狱、戒毒所、工读学校进行调研和指导工作。作为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顾问,她特别关注革命老区建设,关注红色文化事业。为解决老区发展的困难,她寝食难安;为促进红色文化事业,她有求必应。她的每一次爱心奉献,都是新时期爱国报国精神的生动体现。现为中国红色文化研究院名誉院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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